清末巩偃孟三县联宗订立《阎氏宗属公议条规》
清末巩偃孟三县联宗订立《阎氏宗属公议条规》
(一)祭品宜丰
报本追远,一年一举,祭品若太素、非所以孝以享也。公议肴(yáo荤菜)醢(hǎi肉酱)粢(cì 米饭)盛,宜竭为之。
(二)与祭各宜敬谨
升降拜跪,儿戏固宜禁忌,至衣帽之间,美恶纵可不论,亦须端正洁净,以通神明,断不以亵(xiè)服不变。
(三)饮食从俭
祭毕除分宴神惠外,每食只宜家常。倘于丰盛,不惟妄耗财用,且奢侈,亦非所以示后人也。
(四)息事和众
每处分立组长,每组再择一二达于事体者夹辅之。凡遇族问事,暨外人之事而有涉于族人者,细小一听组长处分;若有重要相关,宜各处通帖聚议。
(五)贺喜
如上寿生子、婚姻嫁娶、献愿等事,愿开贺者,须先期通帖;不愿开贺者,亦姑听之。至事属显物,凡我族人,俱有荣艳,不可不登堂拜祝,以示鼓励。
(六)吊丧
送死大事也。间有远近亲友,凭送多人,而还族辈,慰吊无几,非所以悦亲倣殁后也。然亦有时势所逼,周报不及,又或岁值凶荒为说否者,亦姑听之。
(七)劝勉苦学
读书一途,处之淑身,出则善世,古人拟以金锡圭璧,良不诬也。然而见人家子弟,尽有忠信好学,而或厄于时势,业卒废于半途者,同志且共惜之。窃原族有雅豪,前修而困顿莫友者,宜大家辅助。
(八)尊敬苦节
国朝设祠建坊,尤重幽贞。族中如烈女节妇之人者,盖皆乾刚正气,以光闾里,以持风化者也,理宜在生敬遇,殁后旌表。
(九)戒饬(chì)匪类
无论忤逆肆横,显犯大义者,痛绝之;即素无生理,游手好闲,亦宜聚族惩戒。
(十)体恤困乏
穷困亦至不一。彼淫于邪僻,执迷不悟之徒,即给以钱文,日亦不足。惟赤贫,或得恶疾,或因愚拙,又或以际遇不幸等,故此皆孽非自作,不体恤之非睦族意也。
(摄于阎氏老家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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